各会员单位:
我所于2022年7月31日更新《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席位使用承诺书》部分条款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请各会员单位尽快完成新承诺书的签署盖章并寄回。自2023年4月1日起,对于尚未提交符合要求的承诺书的会员单位,我所仅在收到后再受理交易席位的申请及变更。对于在2022年度已签署原《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席位使用承诺书》并邮寄的会员单位,当年度已缴费并已发放的新增席位相关费用不变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期货交易所
2022年8月3日
具体请点击:https://www.shfe.com.cn/news/notice/911341858.html